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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誠徵博士教師公告
‧日期: 2009-05-15    ‧聯絡人: 施麗玲   ‧聯絡電話: 86746056 來源:人事室

一、共同條件:
1、博士以上學歷(95至97學年度畢業者優先考慮)
2、待遇:月薪44,000元
3、僱用期間:自98年7月1日起至99年6月30日止,或自98年8月1日起至99年7月31日止。
4、檢附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附外交單位驗證之影本及公證之中譯本)。
(2)履歷表附2吋近照。
(3)自傳及簡歷。
(4)代表性、著作或作品集。
(5)可開授之課程大綱與教材資料(至少列舉3門)
(6)其他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5、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人士亦歡迎報名。
二、個別條件:(各用人單位所需名額、專業領域及協助課程)
(一)合作經濟學系:1名
需具備財務金融及相關領域之專長,以協助教學課程或行政事項。
(二)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1名
1、專長需求:財務行政專長,英語能力佳者優先。
2、協助教學課程:財務行政、部分選修課程,並協辦學術研討會及國際學術交流。
(三)經濟學系:1名
1、專長需求:「經濟史」、「經濟數學」及「公共經濟學」專長。
2、協助課程:西洋經濟史、中國經濟、臺灣經濟發展史、公用事業經濟學、公共經濟學、公營事業研究、經濟數學等專業課程,並支援外系經濟學及進修學士班的相關課程。
(四)社會工作學系:1名
1、專長需求:社會工作相關學系博士班畢業。
2、協助課程:社會工作倫理、社會工作實習(進修部)、社會工作概論(進修部)、方案設計(進修部)、團體動力學(進修部)。
3、必須支援夜間課程。
(五)中國語文學系:1名
1、專長需求:中國文哲
2、開設課程:大一國文、中國文哲等相關教學課程。
(六)應用外語學系:1名
1、口筆譯教師: 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口筆譯教學、帶領實習與分組討論。
2、多媒體語言教學教師: 其主要工作內容為開設多媒體語言教學、英語教學、及語言課程,並實際要求學生結合軟體運用設計可應用之教學網頁與生動有趣之學習平台。
3、ESP 理論與應用教師:其主要工作內容為開設ESP相關理論、課程設計、與實習等課程。
(七)資訊工程學系:1名
1、專長需求:資訊工程專長。
2、開設課程:支援全校性通識課程、計算機概論及資料處理應用課程,其次支援資工系之必選修課程如普通物理學、編譯器設計、電子電路學、電子電路實驗課程等等,同時參與本系工程教育認證行政事宜。最後,由於本系強調產學合作,受聘之博士教師需支援本系產學合作之計畫。
(八)通訊工程研究所:1名
1、專長需求:通訊工程實務專長
2、開設課程:支援通訊實務相關課程之開設,如通訊IC設計、通訊電路實作等。並參與培養通訊競賽人才,以期通訊所學生能在全國性通訊競賽更具競爭力,才能為學校爭取更大的榮譽。
(九)法律學系:3名
1、擬進用博士教師協助之教學課程,為本系發展規劃目前尚缺人力教授之課程或修課人數過多之課程,說明如下:
(1)研究所(碩、博士班):法學外文課程。
(2)大學部(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
基礎必修:民、刑法總則、憲法、法律倫理學、性別與法律、法學英文、民法親屬、民法繼承…等。
專業必選修:民事訴訟實務、英美法導論、法國法導論、商事法暨公司法總論、法學方法論、家事審判法、擬制司法書類、銀行法、企業併購法、租稅法、國際貿易法、金融法、刑事訴訟實務、專利法、商標法、非訟事件法、地方自治法專題、立法程序與技術、刑法專題研究、經濟刑法、英美契約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監獄學、信託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性別平等與法律專題研究、民法方法論專題研究、歐洲聯盟法、實習法庭…等。
(3)支援外系課程:民、刑法概要,商事法…等。
2、協助辦理系院教學及學術發展相關事務:協助指導論文撰寫、課業輔導、教學相關計畫之撰擬、協助學術研討會之籌辦等。
(十)商學院國際財務金融碩士在職專班:1名
1、專長需求:商學相關學系博士。
2、協助教學及課程事項:協助專班教師教學工作、協助專班在職生學生論文撰寫、計量課程輔導、軟體使用教學,亦可擔任專班行政支援與學生輔導等相關工作。
(十一)企業管理學系:2名
需具備『組織理論』或『策略管理』或『人力資源管理』或『行銷管理』之專長,以協助教學課程、行政事項與評鑑業務。
(十二)會計學系:1名
1、專長需求:會計專業及英語能力佳者優先,並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2、教學課程:中級會計學、管理決策會計、審計學。
(十三)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1名
1、專長需求:自然資源與環境相關科系畢業之博士,並具備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生態學等背景者。
2、暫代課程:環境工程與科學概論、環境災害與風險管理、專題討論、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實習課程。
3、其他協助事項:學生課業輔導、實習課輔導與教學資源建置管理、教材編撰、協助籌辦 「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論壇」或學術研討會。
(十四)犯罪學研究所:2名
1、專長需求:犯罪心理學、犯罪經濟學、比較犯罪學、少年法律與少年刑事司法系統、監獄學、警察社會學、警察組織與管理、社區警察、私人警衛、科技犯罪偵查,與各犯罪類型如跨境犯罪、網路犯罪、性侵害、家暴、毒品等有專門研究者
2、開設課程:每位至少開設兩門選修課程,寒暑假期間需協助研究、規劃、申請該所未來教研發展方案,以及支援其他教學準備活動。
(十五)電機工程研究所:1名
1、專長需求:擬進用具英文授課能力之博士教師,其專長為晶片設計、電子設計自動化或嵌入式系統。
2、開設課程:協助開設基礎及核心課程、實驗室指導及本所教育部補助98-99年度SoC學程計畫。
(十六)通識教育中心:1名
1、專長需求:權力分立、法治社會專長。
2、開設課程:支援全校性通識教育課程,同時參與本校通識教育改革相關行政事宜。

工作項目:
1、協助用人單位相關課程教學及課餘時間輔導。
2、協助各用人單位行政事務之推動。
其他:
1、新進人員寒暑假期間亦需上班。
2、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依各用人單位規劃上班時段)
3、新進人員由系(所、中心)教評會辦理審查,並不為其辦理教師資格送審。
聯絡方式:
1、請於98年5月21日前(郵戳為憑)檢具履歷表正本、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逕寄本校人事室施小姐收,郵寄地址:237臺北縣三峽鎮大學路15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系(所、中心)」博士教師職務,經用人單位初審後,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未獲通知參加甄審者恕不退件或函復。
2、有關詳細工作內容請電洽各用人單位。

  ‧附件檔: 附件1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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