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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教授是位電腦發燒友。任何剛上市的新產品,他都會忍不住想搶先嘗鮮。因為常逛電腦商場,並且屬於採購大戶,於是謝教授與一些電腦廠商都建立了不錯的交情。

謝教授和其他許多國科會計畫主持人具有同樣的迷思:「國科會計畫的經費,本來就是給我的。我對它的任何彈性運用,都未侵犯其他人權益,所以也不算犯錯」。所以劉教授有種常見的核銷方式:事實上想購買甲物,但他會透過中信標向某熟識的廠商下單,訂單中條列的則是金額較高的乙物;劉教授請廠商實際出貨甲物,自己則「賺取」其間的價差。

謝教授覺得這樣並不算傷天害理,所以長期如此進行核銷。但他萬萬沒想到,該廠商在某次其他公家機關的標案裏涉及不法,檢調人員在調查過程中,意外查到案外案,於是謝教授也因此遭受法辦命運。

謝教授所犯,除了偽造文書、詐欺、侵占等等刑責外,還包括違反採購法、圖利廠商等等不法行為。但是他在調查過程中極力隱瞞實情,配合態度不佳,於是被檢察官起訴,目前仍在訴訟過程中。這個案例,我們應該常常用來警惕自己啊!

林豪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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